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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渊海子平》第 67 章

论生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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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生旺

论生旺

常法以金生巳、木生亥、水生申、火生寅。土居中央寄母生,如戊在巳,己在午。又土为四季,各旺一十八日,共七十二日,并金木水火土各七十二日,共得三百六十日,以成岁功,此良法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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